違規(guī)擔保未披露 金花股份及原實控人收警示函
來源:經濟參考網 ? 2023-04-13 16:04:20
(資料圖片)
金花股份(600080.SH)4月12日晚間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及原實控人、時任董事長吳一堅和時任總經理張梅收到陜西監(jiān)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主要原因為公司對相關借款的擔保未進行內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公告顯示,經查,2018年10月16日,金花股份原控股股東金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花投資”)與西安曙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3000萬元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8年10月16 日至11月14日。金花股份及原實際控制人吳一堅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金花股份對上述擔保未履行內部決策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警示函稱,金花股份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依照《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吳一堅、張梅分別作為金花股份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對上述違規(guī)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guī)定,陜西監(jiān)管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吳一堅、張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管措施。
過往公告顯示,2022年1月15日,金花投資持有的金花股份無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3.63%)被司法拍賣,2022年1月26日完成劃轉過戶。權益變動股份過戶后,金花投資持有公司的股份減少至45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2%。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金花股份9460815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35%,邢博越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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