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行動不便 法官登門開庭
來源: ? 2021-08-10 14:43:03
為解決人民群眾“訴訟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充分發(fā)揮司法的能動性,8月5日上午,古城家事審判合議庭法官王磊帶領書記員來到柳樹鎮(zhèn)土甸子村,臨時“搭建”審判庭。
孫某與邵某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04年9月3日登記結婚(雙方為再婚)。孫某因腦梗導致臥床多年,現(xiàn)邵某因體弱多病,無法照顧孫某,因此向本院提出離婚。
案件受理后,王磊法官考慮到被告孫某身體原因行動不便,決定將法庭設在被告孫某居住的平房。8月5日上午,王磊法官來到柳樹鎮(zhèn)土甸子村的村委會,在與村治保主任了解孫某家具體情況后,來到孫某的家中,依法使用簡易程序,就地開庭審理。雙方很快在辦案法官的調解下和村委會的見證下達成一致,此案順利解決。
林口縣法院始終把“我為群眾辦實事”作為學習教育的重要內(nèi)容,積極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彰顯司法為民溫情,將一個個貼心暖心、為民惠民舉措延伸至百姓身旁,把一縷縷司法關愛、司法溫暖注入群眾心間,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