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業(yè)績穩(wěn)定增長 投資者索賠已有終審勝訴案例|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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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A股上市公司冠福股份(002102)2022年報顯示,公司因虛假陳述引起的投資者訴訟案件574起,公司根據(jù)法院指定專業(yè)機構核定的損失或原告訴訟請求確認預計負債4614.96萬元。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主任劉鵬律師表示,受損投資者訴冠福股份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已有二審判決,根據(jù)三年訴訟時效原則,冠福股份訴訟時效將于今年12月底截止,建議適格股民抓緊報名參與索賠。
2020年12月31日,冠福股份收到福建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jīng)查明,冠福股份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負債及資產(chǎn)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半年度報告未披露對外擔保,存在重大遺漏。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內(nèi)容重大變更事項。中國證監(jiān)會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警告和罰款,隨后受損投資者陸續(xù)開始起訴冠福股份。
2022年5月1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部分投資者訴冠福股份及董監(jiān)高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冠福股份向原告支付部分賠償款,董監(jiān)高對冠福股份的債務分別在3%、5%和100%的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過一審判決后,冠福股份及部分董監(jiān)高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同年11月4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據(jù)二審即終審的原則,福州中院開始批量處理同類型案件。
根據(jù)示范性判決認定的相關事實,于2017年8月22日-2018年9月13日期間買入,并在2018年9月14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進行維權登記。
冠福股份一季度業(yè)績?nèi)〉昧艘欢ǔ晒R患緢箫@示,冠福股份2023年一季度實現(xiàn)營業(yè)總收入29.63億元,同比增長5.36%;歸屬母公司股東凈利潤8542.22萬元,同比下降25.88%;基本每股收益為0.0324元,業(yè)績向好對投資者索賠也有一定的利好。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于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說,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受損股民及時通過“股民索賠寶”網(wǎng)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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