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路北法院:重拳出擊斬兩卡 雷霆手段保平安
來源: ? 2021-07-26 16:32:55
近日,路北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案,被告人張某某因犯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張某某系唐山市灤縣人, 2020年3月,被告人張某某通過微信聯(lián)系到單某(另案處理),將自己名下的四套銀行卡(包括U盾、電話卡等配套物品)出售給單某,之后單某將銀行卡郵寄給呂某某。2020年3月20日,有人以貸款需要刷銀行流水、刷單賺傭金等名義騙取22名被害人共計22萬余元,其中部分錢款匯入張某某名下的銀行卡內。
本案中,被告人張某某明知他人可能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將銀行卡非法出售,給犯罪分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造成多名群眾上當受騙,經(jīng)濟損失慘重。張某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依法應受到追究。
此案提醒廣大民眾,出售本人名下銀行卡、手機卡也可能構成犯罪,千萬不要抱著“我辦卡是合法行為,別人用我的卡去干嘛跟我沒關系的想法”,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全國公安機關會同檢察院、法院、通訊、金融等部門聯(lián)合開展“斷卡”行動,我院積極響應中央號召,以雷霆之勢重拳出擊,堅決依法打擊“兩卡”犯罪活動,保護交易安全,促進經(jīng)濟安全有序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