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熱聞】雅本化學被判賠償股民194萬元 民事證券索賠時效9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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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訴雅本化學(300261)民事證券索賠案迎來最新進展。昨日該公司發(fā)布《關于收到民事判決書的公告》稱,其收到南京中院送達的11份投資者與公司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的判決書,法院判決公司賠償投資者損失合計1,940,795.45元。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雅本化學此前因虛假陳述被證監(jiān)會處罰,引發(fā)投資者索賠訴訟,目前該案已下發(fā)的一審判決還在上訴期內,有可能會進入二審。
符合這些條件的投資者可維權
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學在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對投資者關于“公司是否生產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相關抗病毒藥物的醫(yī)藥中間體”等提問回復中表示,子公司樸頤化學是抗病毒藥阿扎那韋及達蘆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而事實上,公司就深交所發(fā)出《關注函》的回函中承認披露信息均存在問題,公司將下游客戶生產銷售的醫(yī)藥中間體統(tǒng)計成自己的收入。故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公司信息披露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涉及達盧那韋醫(yī)藥中間體業(yè)務的實際情況,夸大了公司該業(yè)務的收入、產量、銷量和市場地位,具有較大誤導性。
根據上述事實,投資者于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15日買入雅本化學,并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投資者維權訴訟登記。
穩(wěn)健經營利好股民索賠
雅本化學業(yè)績快報顯示,2022年度公司聚焦主業(yè)、穩(wěn)健經營,依托原有產品的銷售優(yōu)勢,優(yōu)化業(yè)務結構,推動重點產品落地,農藥中間體CDMO產品、醫(yī)藥中間體產品銷售情況良好,帶動了利潤增長;同時公司持續(xù)關注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波動,研判匯率變化趨勢,選擇有利時點進行結售匯,實現了一定的匯兌收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yè)總收入200,057.75萬元,同比下降3.43%,實現營業(yè)利潤25,523.63萬元,同比增長15.41%;實現利潤總額25,531.96萬元,同比增長16.77%;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0,073.89萬元,同比增長10.39%。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于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說,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劉鵬律師提示,雅本化學的訴訟時效為2023年9月4日,考慮到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且針對股民的損失計算復雜又專業(yè),受損股民應及時通過“股民索賠寶”網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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