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二手住宅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下調至1%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 2021-09-18 01:45:32
9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網(wǎng)站發(fā)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qū)稅務局關于調整珠海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豆妗访鞔_,適當調整銷售不動產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將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珠海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為2%,此次調整為1%。同時《公告》統(tǒng)一了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為5%,與全省其他城市趨同,保持稅負一致。
附件1:關于《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qū)稅務局關于調整珠海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讀.docx
附件2: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qū)稅務局關于調整珠海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