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應收賬款超三億元 長方集團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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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A股上市公司長方集團(300301)披露了《關于2021年度審計報告所涉風險事項調查報告的公告》,截至2021年末長方集團控股子公司康銘盛虛增應收賬款3.38億元,2020年末虛增應收賬款3.1億元,為此深交所下發(fā)關注函,就公司調查委員會調查核實 2021 年度報告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的調查進展作出說明。專業(yè)從事證券索賠工作的吳立駿律師表示,長方集團涉嫌年報虛假記載已屬事實,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長方集團的投資者可搜追尋證券網或吳立駿律師小程序加入我們一起索賠。
記者留意到,此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長方集團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主要有:商譽減值、存貨管理、客戶通過第三方回款、銷售返利的確認、內控失效。經盤點核實截至2022年9月30日康銘盛呆滯存貨賬面余額為2,063.24萬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呆滯存貨賬面余額為1,934.54萬元,呆滯存貨主要由不良品、退貨及返修品構成,2021年末康銘盛結存的呆滯存貨大部分已無返修返工價值,應在考慮報廢殘值的情況下全額計提跌價準備,經測算2021年末康銘盛需要補計提1,409.58萬元存貨跌價準備??点懯⒃芾韴F隊通過抵減應收賬款的方式來支付各類銷售獎勵,經公司核實,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客戶確系通過與其相關第三方賬戶向康銘盛支付款項償付所欠的康銘盛貨款。
康銘盛經自查發(fā)現其2021年度的財務報表存在銷售返利1.68億元未入賬后,長方集團2021年年報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其原因都與這筆銷售返利款有關,資料顯示,2018年長方集團通過增持及協議轉讓完成了對康銘盛的完全控股,并對其未來三年的業(yè)績做出了不低于4.2億元的承諾。但自2018年以來,長方集團就一直處于虧損狀態(tài),其2018年至2021年凈利潤的虧損額度分別為1.57億元、4.29億元、3784萬元、3.70億元,子公司康銘盛2018年至2020年實現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1.35億元、1.29億元、7558.34萬元,三年累計共實現扣非凈利潤約3.39億元,并未完成業(yè)績承諾。
公開資料顯示,長方集團主營業(yè)務為從事LED照明光源器件和LED照明產品的研發(fā)、設計、生產和銷售的企業(yè)。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公司股東總人數為3.26萬戶,較上期減少1.25%,據2022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yè)總收入5.93億元,同比下降52.14%,自今年5月6日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警示風險后,當日股價跌幅達到20%,符合條件的股民可發(fā)送姓名、電話、股票名稱到電子郵箱13391339370@163.com報名加入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本案預計將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