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對涉華熱軋板卷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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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印度尼西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03/38/KADI/02/2023號公告,應印尼企業(yè)PTKrakatauSteel申請,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中國臺灣地區(qū)和泰國的熱軋板卷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diào)查。涉案產(chǎn)品的印尼稅號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7208.90.10、7208.90.20及7208.90.90。
2006年6月28日,印度尼西亞對原產(chǎn)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俄羅斯、中國臺灣地區(qū)和泰國啟動反傾銷調(diào)查。2008年2月28日,印尼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12年4月4日,印度尼西亞對中國大陸、印度、俄羅斯、中國臺灣地區(qū)、泰國的熱軋板卷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diào)查,與此同時,對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的熱軋板卷啟動反傾銷調(diào)查。2013年11月27日,印尼財政部發(fā)布第169/PMK.011/2013號公告,決定對中國大陸、印度、俄羅斯、中國臺灣地區(qū)、泰國、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的熱軋板卷征收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均為0~20%。2017年12月21日,印尼對中國大陸、印度、俄羅斯、中國臺灣地區(qū)、泰國涉案產(chǎn)品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diào)查,對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涉案產(chǎn)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diào)查。2019年4月9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發(fā)布第25/PMK.010/2019號公告,決定繼續(xù)對中國大陸、印度、俄羅斯和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中國臺灣地區(qū)和泰國涉案產(chǎn)品征收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均維持0~20%反傾銷稅,該案涉及印尼稅號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90、ex.7208.90.10、ex.7208.90.20和ex.7208.90.90項下的產(chǎn)品。